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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寧夏靈武市事業(yè)單位自主招聘175人公告

http://m.caichenglipin.com       2022-11-09 16:47      來源:靈武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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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武市2022年事業(yè)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靈武市事業(yè)單位發(fā)展對人才的需求,不斷調整和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qū)事業(yè)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寧人社函〔2020〕65號)等文件規(guī)定,經靈武市事業(yè)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報請區(qū)市相關部門同意,決定面向全區(qū)自主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二)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p>

(三)專業(yè)匹配、人崗相適。

二、招聘崗位

2022年靈武市各事業(yè)單位計劃面向社會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75名,其中:教師類36名,醫(yī)療衛(wèi)生類80名,綜合管理類59名。具體范圍、條件等詳見《2022年靈武市事業(yè)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招聘公告在寧夏公共招聘網(http://www.nxjob.cn/)、寧夏高層次人才工作網(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發(fā)布,同時在靈武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nxlw.gov.cn/)發(fā)布,請及時關注。

三、應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能夠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其中應聘事業(yè)編制警務人員崗位,須體能測評合格;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6.本科畢業(yè)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91年11月9日以后出生)或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11月9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或取得高級職稱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1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7.符合《靈武市2022年事業(yè)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中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仍在懲戒期的;

5.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的;

6.定向培養(yǎng)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yǎng)學習的;

7.區(qū)內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8.普通高校在讀的全日制非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

9.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10.現(xiàn)役軍人;

11.與招聘事業(y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者,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12.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9:00至11月20日(星期日)18:00,應聘者須在以上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報名,11月20日18:00報名系統(tǒng)準時關閉。

(二)報名程序

1.訪問報名系統(tǒng)。應聘者訪問寧夏人才服務招考報名平臺(https://ycrc.zpexam.com/)。

2.填寫報名信息。應聘者請務必認真閱讀并接受《誠信承諾書》,按照要求填寫本人報名信息,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偽造、涂改報名材料,或報名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三)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負責在報名期間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個人信息資料,在應聘者提交完整報名信息1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應聘者應及時關注報名平臺狀態(tài),系統(tǒng)關閉后將無法修改報考信息。

(四)查詢初審結果

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須及時在報名期間內登錄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報名資格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報考人員在最后一天報名如審查不通過,在報名系統(tǒng)正式關閉后,應聘者不得再申請改報其他崗位。

五、筆試

(一)筆試科目類別

事業(yè)單位筆試科目分為三個類別:綜合管理類、中小學教師類、醫(yī)療衛(wèi)生類。綜合管理類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中小學教師類和醫(yī)療衛(wèi)生類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yè)能力》,分值100分,時長120分鐘。

(二)筆試時間地點

1.筆試于2022年12月10日(星期六)上午統(tǒng)一進行。

綜合管理類:

09:00-11:00《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

中小學教師類、醫(yī)療衛(wèi)生類:

09:00-11:00《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yè)能力》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前一周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應聘者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過期身份證、戶籍證明等不作為有效證件)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丟失準考證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三)成績查詢

應聘者可于12月中旬登錄寧夏人才服務招考報名平臺查詢筆試成績。靈武市事業(yè)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

(四)事業(yè)編制警務人員體能測評

事業(yè)編制警務人員崗位須對應聘者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人員按照招聘崗位筆試人數與招聘人數10: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分數控制線的不能參加體能測評。因報考人數少、個人放棄等原因導致體能測評人數達不到10:1比例的,按達到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實際人員數進入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自治區(qū)公安廳統(tǒng)一組織,具體時間、地點、疫情防控等事項請及時關注靈武市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的公告。

體能測評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等相關要求執(zhí)行。體能測評的三個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10米x4往返跑測評次數不超過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測評次數均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體能測評人員須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guī)定的,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五)面試開考比例

靈武市事業(yè)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崗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分數控制線的不得參加面試。其中,事業(yè)編制警務人員崗位面試人員名單按照體能測評合格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

專業(yè)性較強、生源較少的崗位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降低面試開考比例、減少招聘名額或者取消招聘崗位的,由靈武市事業(yè)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在靈武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告。報考崗位被取消的,應及時通知應聘者,應聘者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沒有改報的,視為自行放棄。

六、資格復審

(一)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應聘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二)面試前復審。由靈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收取擬進入面試人員相關資格證件和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的應聘者取得面試資格。

(三)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在靈武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四)資格復審時填寫《2022年靈武市事業(yè)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一式2份。

七、面試

(一)事業(yè)單位自主公開招聘面試由靈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二)面試方式根據實際和崗位需要,可采取結構化、半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公共綜合素質、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內容。

(三)面試提前一周,通過靈武市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面試公告,明確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面試形式等內容,對采取專業(yè)能力測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才藝展示、實際操作等形式的須在公告中予以明確,并通過打電話、發(fā)信息等方式通知應聘者。

(四)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

(五)面試開考比例為1:3,對專業(yè)性較強、生源較少的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具體由靈武市事業(yè)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六)面試成績于當天面試結束后在靈武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八、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九、體檢

(一)體檢工作由靈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靈武市紀委監(jiān)委對體檢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二)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公立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事業(yè)編制警務人員崗位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

(三)應聘者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全部體檢項目,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四)招聘單位或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經靈武市事業(yè)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以申請1次復檢,復檢安排在不低于原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申請復檢的,復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五)體檢合格的應聘者確定為考察人選。未按要求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十、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單位會同靈武市委組織部、靈武市委編辦、靈武市人社局負責。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三)考察中發(fā)現(xiàn)因個人品德差、有不良記錄的;不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報考相關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進入事業(yè)單位工作情形的,經靈武市事業(yè)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取消應聘資格。

(四)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自暫緩作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內,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一般應終止招聘程序。必要時,經靈武市事業(yè)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可以延長30日。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由靈武市事業(yè)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靈武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辦理相關手續(xù)或者違約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

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涉嫌違規(guī)違紀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個工作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三)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二、關于崗位遞補

(一)遞補情形

1.在資格復審階段,經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或自愿放棄的取消應聘資格,出現(xiàn)的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應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在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應聘者自愿放棄出現(xiàn)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面試成績均達到最低分數線以上應聘者中,根據考試總成績按規(guī)定依次遞補。

(二)不遞補情形

1.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公示公告發(fā)布后至面試結束,出現(xiàn)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2.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出現(xiàn)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3.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或不符合聘用條件,核實后取消應聘資格,出現(xiàn)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聘用批復文件印發(fā)之日起,出現(xiàn)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十三、其他事項

(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條件、方式、時間等事項調整的,靈武市事業(yè)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靈武市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補充公告或通知。

(二)應聘者應當自覺服從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衛(wèi)生防疫工作,出具個人健康碼、行程碼,外省返寧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檢測正常的方可入場。報考人員必須遵守現(xiàn)場防疫守則,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三)自主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應聘者在辦理公開招聘相關事項時涉及需要回避的,應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相關要求提出回避。

(五)應聘者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六)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寧夏事業(yè)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靈武市人民政府網站是本公告發(fā)布的官方網站,應聘者因訪問其他網站(微博、微信等)影響報名和考試的,后果自負。

(七)凡涉及本次自主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靈武市事業(yè)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政策咨詢電話:0951-4038705

技術咨詢電話:0951-6091050

舉報電話:0951-4038705

靈武市事業(yè)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11月9日

附件1:2022年靈武市事業(yè)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xls

附件2: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yè)參考目錄及有關專業(yè)目錄查詢網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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