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靈武市選調教師43人公告
靈武市2020年教師選調公告(2號)
為進一步充實我市師資力量,緩解教師緊缺問題,擬向全區(qū)選調部分中小學學科教師,為確保選調工作公平公正有序開展,特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及職務
本次公開選調高中、初中、小學教師43名,其中:
高中語文:2名 數學:3名 物理:2名 英語:1名
初中語文:7名 數學:7名 英語:7名 思品:2名
小學語文:5名 數學:3名,其他學科4名。根據報名情況,擇優(yōu)錄取。
二、選調對象
選調對象為全區(qū)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師。
三、選調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yè);
(二)作風正派,遵紀守法;
(三)身心健康、能堅持正常教育教學工作;
(四)43周歲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自治區(qū)骨干教師、名師稱號或課堂教學大賽獲得自治區(qū)一等獎、國家二等獎及以上(不含錄像課)的選調教師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五)具有5年及以上教齡(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
(六)報考高中學段的須具備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初中及小學學段的須具備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萍耙陨蠈W歷;
(七)具有對應學科學段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欄必須為“具體學科”,若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欄未填寫“具體學科”的,其職稱資格證具體專業(yè)與報考職位的學科必須相符,具體要求如下:
1.報考高中職位的教師,必須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且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或職稱資格證具體專業(yè))與報考職位的學科相符或相近;
2.報考初中職位的教師,必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且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或職稱資格證具體專業(yè))與報考職位的學科相符或相近;
3.報考小學職位的教師,必須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且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或職稱資格證具體專業(yè))與報考職位的學科相符或相近;
(八)每人限報一個學段的其中一個學科;
(九)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自治區(qū)骨干教師、名師稱號或課堂教學大賽獲得自治區(qū)一等獎、國家二等獎及以上(不含錄像課)的選調教師不再參加面試,經考察合格、公示無異議后可直接辦理選調手續(xù);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受過司法機關處罰的;
2.處于黨紀、政務處分所規(guī)定的影響期內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參與考核或被評為“不合格”等次的;
5.截止2020年8月31日仍在服務期內的“免費師范生”;
6.不符合選調職位其他情形的。
四、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本次公開選調相關信息均在靈武市政府網站和“美麗靈武”微信公眾號發(fā)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要求
考生須按照《方案》公布的條件和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凡提供虛假材料的,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2.報名時間
2020年8月13日至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
靈武市教育體育局212室
4.報名所需資料
(1)報名表原件1份;
(2)畢業(yè)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報考職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3張(報名表上粘貼1張);
(5)近五年(2015年8月31日至2020年8月31日)獲得的縣(區(qū))級及以上表彰獎勵證書、論文公開發(fā)表刊物、論文獲獎證書和骨干教師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資格審查要求和資歷量化
由組織、紀檢監(jiān)察、教體、編辦、人社、財政部門人員組成資格審查小組,根據選調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選調工作的始終,在公開選調過程中,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考生資格條件不符合《方案》要求的,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根據選調人員提供的學歷、骨干及近五年各種表彰獎勵和論文發(fā)表、獲獎證書予以資歷量化評分,資歷量化滿分為10分。
(三)面試
面試內容為所報考學科教學內容,面試成績占90%。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當天,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四)確定擬選調人選
1.資歷量化分和面試分之和為選調人員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與每個職位選調教師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面試成績須在60分及以上,低于60分以下的不能確定為擬選調對象。
2.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擬選調對象。
(五)考察
由組織、編制、紀檢監(jiān)察、教體、人社等部門人員組成考察組,分別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實地考察,重點對擬選調教師的政治思想、遵紀守法進行考察。
(六)公示
對經考察符合選調條件的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接到反映公示對象的信訪舉報,將對所舉報的內容進行調查核實,若所舉辦的問題調查屬實并影響選調的,取消被舉報人選調資格。
(七)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結果不影響選調的,由市教育體育局完善選調人員基本信息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調動手續(xù)。選調教師須于次月內將人事、工資、組織關系等轉入選調學校,必須服從選調學校崗位設置和管理,按照新崗位或職稱享受相應工資及福利等待遇。
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辦理調動手續(xù)或不服從分配的,取消選調資格,缺額按總成績從高到底依次遞補。
五、紀律監(jiān)督
公開選調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及社會的監(jiān)督,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政策規(guī)定、標準條件、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公開選調工作中,如有違紀情況發(fā)生,對考生取消選調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六、其他
本方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靈武市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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