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黃岡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黃岡市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11日(星期日),上午8:00-下午18:00。
請考生查閱附件時注意所報考職位資格復審具體日期。
二、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地點: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大樓一樓大廳(黃岡市黃州區(qū)黃州大道96號)。
乘車路線:市內(nèi)乘坐22路或81路公交車在宇濟一號站下車。
三、考生須提供的資料
1.所有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時,提交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報考招錄“四項目人員及退役士兵”等職位的,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滿二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退役士兵須提供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還需提供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
3.留學回國人員要出具學位和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4.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報考面向事業(yè)編制在編在崗3年及以上人員招錄職位的,需同時注明考生身份為本縣(市、區(qū))事業(yè)編制在編在崗3年及以上人員。
5.考生還需按照《公告》《報考指南》《職位表》有關要求提供報考職位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執(zhí)業(yè)資格、戶籍或生源地證明材料等。
6.報考人員在參加我省公務員招考過程中,如被其他機關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選調(diào)生,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參加我省公務員考試的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和擬錄用人選??忌m情不報的,按照不誠信行為處理。
四、職位取消、核減等情況
(一)達不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取消考錄計劃的職位
麻城市城市管理執(zhí)法局綜合管理崗(職位代碼14230202006005011)、麻城市審計局綜合管理崗(職位代碼14230202006005018)、中共蘄春縣委政策研究室綜合管理崗(職位代碼14230202006009009)、蘄春縣應急管理局綜合管理崗2(職位代碼14230202006009013)、武穴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綜合管理崗2(職位代碼14230202006010012)、武穴市水利和湖泊局綜合管理崗(職位代碼14230202006010015)、蘄春縣公安局警務技術職位1(職位代碼14230202006013012)。
(二)達不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核減考錄計劃的職位
1.黃州區(qū)司法局基層司法綜合崗(職位代碼14230202006002004)原計劃招錄2名,核減招錄計劃1名,筆試排名前3名考生進入資格復審。
2.浠水縣司法局鄉(xiāng)鎮(zhèn)司法所管理崗(職位代碼14230202006008010)原計劃招錄3名,核減招錄計劃2名,筆試排名前3名考生進入資格復審。
3.武穴市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綜合管理崗1(職位代碼14230202006010025)原計劃招錄2名,核減招錄計劃1名,筆試排名前3名考生進入資格復審。
(三)享受傾斜政策地區(qū)降低競爭比例開考的職位
1.黃岡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紅安縣分局政策法規(guī)崗(職位代碼14230202006001023)筆試排名前2名考生進入資格復審。
2.中共羅田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管理崗(職位代碼14230202006006003)筆試排名前2名考生進入資格復審。
3.英山縣紀委監(jiān)委紀檢監(jiān)察崗(職位代碼14230202006007003)筆試排名前5名考生進入資格復審。
4.蘄春縣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崗(職位代碼14230202006009019)筆試排名前2名考生進入資格復審。
5.紅安縣鄉(xiāng)鎮(zhèn)機關綜合管理崗8(職位代碼14230202006012003)筆試排名前8名考生進入資格復審。
對于取消、核減的空缺職位計劃,需繼續(xù)補錄人員的,通過全省統(tǒng)一組織的第二次考錄補充人選。
五、防疫有關要求
1.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持續(xù)關注健康碼狀態(tài),在資格復審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jīng)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37.3℃)者方可進入資格復審現(xiàn)場。資格復審前14天有國內(nèi)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應提供資格復審前7天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結(jié)果報告。疫情風險等級查詢可使用“國務院客戶端”微信小程序點擊“疫情風險查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風險等級查詢”,或登陸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選擇查詢地區(qū)即可了解該地的疫情風險等級。
2.考生應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臨時摘除口罩外,參加資格復審時須全程佩戴口罩。資格復審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秩序,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資格復審結(jié)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
3.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試資格;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其他事項
1.面向村(社區(qū))干部招錄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06012001-14230202006012014)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按照所在縣(市)委組織部通知要求于10月12日-13日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
2.對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確有困難的,經(jīng)招錄機關同意,可以委托他人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須提供委托書和確保資格復審資料真實可信的承諾書。
3.凡放棄資格復審,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jié)果的,由招錄機關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4.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暢通,關注黃岡黨建網(wǎng)、黃岡人事考試網(wǎng)考試公告信息,并相互轉(zhuǎn)告。通訊方式變更的,應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避免錯過考試機會。
聯(lián)系電話:公務員二科 0713-8695077
附件: 黃岡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中共黃岡市委組織部
黃岡市公務員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