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務員聯考面試熱點:推行垃圾分類下“真功夫”
面試是公務員考試的必要環(huán)節(jié)之一,在面試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同樣重要,下面是公考通網校(公務員考試視頻課程播放平臺)老師提供的公務員面試熱點并附有熱點解讀,供考生參考。
【熱點背景】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審議《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擬針對餐飲旅館行業(yè)的浪費現象出臺規(guī)定,同時擬明確,單位和個人不分類垃圾的將罰款,垃圾收運單位有權拒收未分類垃圾。
草案明確: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應當厲行節(jié)約、杜絕浪費,實行綠色辦公,帶頭使用有利于保護環(huán)境的設施、設備和產品,節(jié)約使用辦公用品,減少使用一次性辦公用品,內部辦公場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逐步提高再生紙的使用比例。政府采購應當按照規(guī)定,優(yōu)先采購節(jié)能環(huán)保等綠色產品。鼓勵企業(yè)、社會組織推行綠色辦公,減少使用一次性杯具、餐具等用品,節(jié)約使用和重復利用辦公用品。
對違反源頭減量要求行為的處罰也已明確:違反條例規(guī)定,旅館經營單位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由旅游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違反條例規(guī)定,餐飲服務提供者或者外賣餐飲服務提供者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免費的筷子、調羹等一次性用品的,由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或者區(qū)市場監(jiān)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根據草案,“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是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應當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的收集容器,不得隨意丟棄垃圾?!眴挝?、個人違反規(guī)定,將有害垃圾與可回收物、濕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將濕垃圾與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執(zhí)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草案還提出,對于不符合分類要求的垃圾,收集、運輸單位有權拒絕接收。
【模擬命題】
對于上海市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具,你怎么看?
【參考答案】
出門旅游、點外賣我們都已經習慣了商家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很難想象當我們到了酒店發(fā)現沒有毛巾、牙刷,外賣到了卻沒有筷子的情況,所以對于上海市的這樣一條措施確實會讓人感到意外,但細細思考卻又會支持它的推行。
確實這樣一條政策的推行能夠有效減少生活垃圾,推進垃圾分類工作,我相信這是每一個人都能夠看到的,但我想說的是其實它更長遠的好處在于提升公眾的環(huán)保意識上,一次性的用具確實很方便,用完一丟就和我們沒有關系了,所以強制性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具也能夠讓部分消費者自帶用具,外出旅游可以自帶洗漱用品,這樣比較干凈衛(wèi)生;對于點外賣,如果本身就是在家,也沒有必要讓商家提供,這樣不僅可以借此提醒消費者注意環(huán)保,而且也幫消費者節(jié)省了不必要的消費。
然而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也并不會是一帆風順的,一方面由于我國消費者已經習慣了一次性用具,商家一旦不提供就容易遭到用戶的投訴,而商家為了好評率自然會想法設法,陽奉陰違。另一方面部分商家借此為旅館、餐館提供創(chuàng)收借口,政策的初衷就容易受到群眾的質疑。
因此,想要真正推進垃圾分類的實施和民眾環(huán)保消費的提升,我認為:
第一,對于政策要大力的宣傳,讓民眾了解政策的真正目的,自發(fā)的行動起來,自帶用具,配合政策的執(zhí)行;
第二,我們每個人都討厭垃圾,每個人也都在悄無聲息中受到來自環(huán)境污染的傷害,卻常常惰于做出一點點改變。我們要明白:少用并逐漸不使用一次性日用品,不是對自己狠一點,而是對自己好一點,對環(huán)境好一點;
第三,對上海政府這種嘗試和探索精神,勇敢地嘗試一些政策上地積極變動,我們應該持鼓勵的態(tài)度,這樣在面對一些“老、大、難”的問題時才會有解決問題的新思路、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