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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國考關于體檢和考察
http://m.caichenglipin.com 2022-11-01 09:49 來源:國家公務員局
關于體檢和考察
1. 體檢應當在哪些機構進行?
答:在京的招錄機關,在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京外的招錄機關,在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衛(wèi)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尚未指定體檢機構的,應當在市(地)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
2. 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如何提出復檢申請?
答:報考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盡快安排復檢。報考者對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體檢實施機關應當日、當場安排復檢。
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
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3. 哪些部門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答: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外交、海關、海事、安監(jiān)等部門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錄用公務員,應當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規(guī)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該特殊標準未作規(guī)定的職位或者項目,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4. 考察時需要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復審嗎?
答:考察是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認定核實的重要環(huán)節(jié),需要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5. 哪些機關實行差額考察?
答:中央一級招錄機關可以實行差額考察。考察人選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的比例將在面試公告中公布,一般不高于2:1。省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實行等額考察,考察人選達不到公務員錄用標準的,不得錄用,如有需要,招錄機關可以順延遞補后續(xù)考生進行考察。
6. 考察人選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答:考察人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有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所列情形的;
(2)有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所列行為的;
?。?)不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職位有關要求的;
?。?)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jié)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主義青年團團籍的;
(7)被機關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
?。?)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0)政治素質、道德品行、社會責任感、為民服務意識和社會信用情況較差,以及其他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情形。
7.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需要參加體能測評嗎?
答: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對報考者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國家安全機關、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需對報考者進行體能測評的,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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