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國考中央辦公廳面試公告
中央辦公廳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現就2021年度中央辦公廳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名單
根據考錄工作有關規(guī)定,因考生主動放棄等原因,按分數高低遞補部分考生進入面試(名單見附件1)。
二、面試確認
各招錄單位已與考生逐一電話聯系,完成了面試確認工作。公告發(fā)布后,如有考生放棄,請于3月19日17時前與招錄單位電話聯系。放棄面試者,請?zhí)峁┍救撕灻摹斗艞壝嬖囐Y格聲明》(見附件2),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的,視情節(jié)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誠信檔案。
三、資格復審
請考生按照各招錄單位的要求準備以下材料接受資格復審:
1. 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 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 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復印件。
4. 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5. 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材料,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及繳納社保材料的復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復印件?,F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說明復印件。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面試前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試和專業(yè)科目考試安排
考試內容分為面試、專業(yè)科目考試。參加面試人員均進行心理素質測評,測評得分不計入總成績,采用標準化試題,由考生筆試作答。專業(yè)科目考試、心理素質測評時間于3月24日上午進行,請考生于當日上午8:00前報到。面試采取現場面試方式,于3月25日至26日進行,分別于當日上午8:30、下午1:30開始。請上午面試的考生于當日上午8:00前、下午面試的考生于當日下午1:00前進入候考室。面試開始前30分鐘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具體安排如下:
招錄單位 |
面試和專業(yè)考試時間 |
考試地點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法規(guī)局 |
3月24—25日 |
北京市豐臺區(qū)大成路九號 |
張老師 |
63094808 |
機要交通局 |
3月24—26日 |
北京市豐臺區(qū)大成路九號 |
穆老師 |
63098427 |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 |
3月24—26日 |
北京市豐臺區(qū)大成路九號 |
陳老師 |
63097973 |
老干部局 |
3月24—26日 |
北京市豐臺區(qū)大成路九號 |
楊老師 |
63097447 |
毛主席紀念堂管理局 |
3月24—26日 |
北京市豐臺區(qū)大成路九號 |
李老師 |
83083167 |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面試成績×35%+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15%
五、體檢和考察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體檢在面試和專業(yè)科目考試階段完成,由各招錄單位安排在人社部、衛(wèi)計委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費用由招錄單位承擔,具體事項另行通知。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對擬錄用人選進行等額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進行??疾觳缓细竦?,根據上述原則遞補考察人選。
六、注意事項
1. 根據現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京外考生持報到日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憑“健康碼”報到。面試簽到前,考生應自備口罩,按要求測量體溫。凡經現場確認有可疑癥狀或是異常情況的考生,不再參加當日面試,另行安排。
2. 考生應對個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3. 考生不要相互交流與考試有關的信息,以免將來引起糾紛和訴訟。
4. 請考生務必保持手機暢通。如手機裝有安全軟件對未知號碼進行屏蔽的,請取消。
聯系電話:010-63094219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
附件:1. 面試人員名單
中央辦公廳人事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