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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國考民盟中央面試公告
http://m.caichenglipin.com 2020-01-16 08:18 來源:國家公務員局
民盟中央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jù)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2020年民盟中央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試分數(shù)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20年1月20日17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要求如下:
1.發(fā)送電子郵件至minmengrenshichu@126.com進行面試確認。
2.郵件標題統(tǒng)一按“×××確認參加民盟中央××職位面試”,電子郵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詳見附件1)。
3.網(wǎng)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電子郵件正文中注明。
4.放棄面試的考生,請?zhí)顚憽斗艞壒珓諉T面試的聲明》(詳見附件2),經本人簽名,于1月20日17時前傳真至010-65590170或發(fā)送掃描件至minmengrenshichu@126.com。
5.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填報放棄面試聲明,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的,視情節(jié)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誠信檔案。
三、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月3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郵寄到我單位接受資格復審(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等材料復印件。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材料。有工作經歷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和社保繳費信息。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報考推薦信》(詳見附件3),其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材料復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廠胡同北巷一號民盟中央人事處,郵編100006。
此外,面試當日報到時還將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面試分別于2020年2月13日至14日進行。
1.2020年2月13日
上午:報考100110005001(人事處)職位的考生進行面試。
下午:報考100110006001(組織部辦公室)職位的考生進行面試。
2.2020年2月14日
上午:報考100110004001(參政議政部調研處)職位的考生進行面試。
3.面試于當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別開始,請上午面試的考生于當日上午8:30、下午面試的考生于當日下午1:00前到面試地點報到。面試開始前30分鐘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二)面試報到地點
民盟中央機關新樓一樓111會議室。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廠胡同北巷一號。
(三)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五、體檢和考察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須空腹)。體檢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兩張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民盟中央承擔。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六、注意事項
1.考生應對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忌坏脭y帶電子通訊設備進入考場和候考室,自行攜帶的,需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管理,面試后歸還。
2.考生須遵守考場規(guī)則,聽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若有舞弊行為,即取消考試資格;面試后盡快離開考場,不得逗留,不得泄露試題信息。
3.考生參加面試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請保持通訊暢通。
聯(lián)系方式:010-65590170、65256230(電話)
010-65590170(傳真)
附件:
民盟中央辦公廳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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