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交通運輸部面試公告
交通運輸部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要求,現(xiàn)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于3月3日17時前電話確認是否參加面試。電話:010-65293066。
考生放棄面試資格,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放棄面試的書面聲明,最遲須在面試前3天告知;隨意放棄面試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對有人放棄面試資格的職位(經(jīng)調劑補充人選的職位除外),可按該職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
二、資格復審
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當天報到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套,以供資格復審: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等材料。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的證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安排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面試時間:面試擬于2015年3月10日至3月11日期間進行,每日上午9:00開始,下午13:30開始,全天或半天封閉。參加上午面試的考生須于當日上午8:30前報到;參加下午面試的考生須于當日下午13:00前報到(沒有標注上午或下午面試的,均應在上午報到),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面試開始前10分鐘未報到人員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具體安排見附件1。
面試地點:交通運輸部機關大樓一層(見附件2)??忌鷳獢y帶本人身份證供門衛(wèi)查看。
四、體檢和考察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應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通過面試的考生將參加由我部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時間初步定于3月12日上午。
五、注意事項
考生參加面試和體檢期間的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特困生或低保人員(須提供書面證明材料)本人在面試和體檢期間的食宿費用及體檢費用由我部承擔。特別提醒參加面試的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和食宿,注意安全。
聯(lián)系電話:010-65293066
附件:
交通運輸部人事教育司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