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國家糧食局面試公告
國家糧食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xiàn)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于2月6日17:00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郵件確認。
請發(fā)送郵件至rsc@chinagrain.gov.cn,郵件內容需包括:姓名、準考證號、報考職位、聯(lián)系電話。標題統(tǒng)一按“××確認參加(不參加)國家糧食局××職位面試和專業(yè)考試”。
二、資格復審
?。ㄒ唬┼]寄材料審查
請考生于2月9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郵寄到我局接受資格復審(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木樨地北里甲11號國宏大廈C座國家糧食局人事司(請注明“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材料”),郵編:100038??忌牟牧喜辉偻诉€。
?。ǘ┈F(xiàn)場資格復審
時間:2015年3月8日8:30—8:50。
請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備齊郵寄審查材料原件到國家糧食局1105室復審。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安排
各招考職位按照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面試人選1:5的比例確定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及面試人員名單。各職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最低分數(shù)線及面試時間詳見附件1。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面試時間:面試擬于2015年3月9日、10日進行,每日上午9:00開始,請于當日上午8:30分前報到,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面試開始前10分鐘未報到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四、專業(yè)科目考試
專業(yè)考試為閉卷考試,以筆試形式進行??荚噧热葜饕沁\用有關專業(yè)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問題。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解分析能力、綜合思考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時間:2015年3月8日9:00—11:00。
五、體檢和考察
我局將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與錄用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屆時將電話通知有關考生。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面試成績×35%+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15%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應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
六、注意事項
1、現(xiàn)場資格復審、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報到地點為國家糧食局1105室。國家糧食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木樨地北里甲11號國宏大廈C座。
2、考生主動放棄專業(yè)考試和面試資格的,需在2015年3月4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告知我局,并提交書面放棄聲明。放棄聲明需注明考生姓名和準考證號、報考職位,并由本人簽字,同時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傳真至我局人事司(傳真:010-63906178)。放棄考試資格又不告知的,或者首先確認參加考試又未在3月4日前提交放棄聲明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我局將對考生有關情況報國家公務員局記錄在案。
3、考生必須遵守考場規(guī)則,應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進入面試場所,任何考生不得對外泄露試題信息。若有作弊行為,取消考試資格并報國家公務員局記錄在案。
4、專業(yè)考試和面試期間,我局為考生提供瓶裝飲用水和面試期間午餐,其它由考生自理,請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
5、考生可在面試2日后登錄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查詢本人面試和專業(yè)考試成績。
6、我局考試錄用公務員咨詢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為:010-63906091。
附件:1.國家糧食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和專業(yè)科目考試人員名單
2.同意報考證明
3.放棄面試資格聲明
國家糧食局人事司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