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常識積累:2019年新修訂法律匯總
行測常識模塊,法律常識一直占據著比較大的比重,考生在日常學習中要重視法律常識的積累。本文公考通(m.caichenglipin.com)小編整理了2019年新設立、新修訂,以及2019年開始施行的法律匯總,不包括一些條例、規(guī)定。
一、2019年新設立
1、密碼法
2019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疫苗管理法
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3、資源稅法
2019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4、外商投資法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2019年新修訂
1、商標法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2、檢察官法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修訂
3、法官法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修訂
4、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5、土地管理法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6、藥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二次修訂
7、電子簽名法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8、行政許可法
2003年8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9、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10、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11、反不正當競爭法
1993年9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12、車船稅法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13、建筑法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三、2019年新施行
1、公務員法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訂
2、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3、電子商務法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4、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5、人民法院組織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訂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6、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訂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這么多的法律法規(guī)小伙伴們是不是眼睛都看花了,不要慌,穩(wěn)住穩(wěn)住,小編已經把思維導圖整理好了,希望能幫助大家記憶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