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2024年云南文山富寧縣考調工作人員通告
http://m.caichenglipin.com 2024-03-14 13:24 來源:富寧縣人民政府
富寧縣2024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通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富寧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流)動管理辦法》,經縣政府同意,擬面向全縣公開考調在職在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到富寧縣城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考調對象
富寧縣各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二、考調崗位
縣委組織部老干部活動中心1人、縣招商引資服務中心3人。具體崗位、人數、學歷、專業(yè)等崗位資格條件詳見《富寧縣2024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公開考調流程
報名、審核、筆試、面試等工作由各考調單位自行組織實施。
四、考調條件與資格審核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5.縣內各鄉(xiāng)(鎮(zhèn))在職在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滿5年及以上(即2019年3月以前參加工作,特崗教師、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從正式入編事業(yè)單位工作起算,滿5年方可報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
2.有違法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未解除的;
3.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有一次考核等次為不合格、不參加考核、不定等次的;
4.崗位受限人員。
(三)資格審核
由考調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允許報名,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并告知其理由。報考人員須保證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如發(fā)現弄虛作假者,取消考調資格,并按相關考試紀律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每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一個崗位,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3月21日下午17:30。
(二)報名地點:分別在縣委組織部辦公室和縣投資促進局辦公室(縣民政局四樓)。
(三)注意事項
1.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一個崗位,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考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任何環(huán)節(jié)均可取消選調資格。
2.報名時應根據報考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按照所列順序整理):(1)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其中一張貼于報名表上,一張照片用于筆試準考證);(2)《富寧縣2024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份;(3)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現場驗證后退回本人,復印件存檔);(4)畢業(yè)證(原件現場驗證后退回本人,復印件存檔);(5)職稱(職業(yè))資格證(限專業(yè)技術崗位提供,原件現場驗證后退回本人,復印件存檔);(6)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需加蓋單位驗證公章);(7)獲表彰文件、證書或其他加分依據材料(原件現場驗證后退回本人,復印件存檔);(8)承諾書(限專業(yè)技術人員報考管理崗位人員提供)。
3.有學歷、職業(yè)(職稱)資格限制的崗位,報考人員須在2024年3月22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專業(yè)畢業(yè)證書和職業(yè)(職稱)資格證書。
4.有專業(yè)限制的崗位,專業(yè)設置參照《2024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目錄》執(zhí)行。
六、考調方式及時間、地點和內容
(一)考調方式
此次考調采取筆試+加分+面試方式進行。筆試和加分審核工作由考調單位組織實施,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1:3的比例進入面試,若人數達不到比例,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二)筆試
1.領取筆試準考證具體時間及地點,以考調單位通知為準。
2.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招聘計劃表,若有變動請以考調單位通知為準)。
3.筆試內容:由考調單位自行確定,主要測試考調對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綜合能力等。筆試不指定命題范圍,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筆試成績公布時間:由考調單位進行參考人員公布(可在本單位招聘工作群等平臺公布),需查分者,須在筆試成績公示后24小時內向考調單位提出申請,由考調單位統(tǒng)一受理或查詢,務必在面試前完成。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形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10分鐘,主要測試考調對象的專業(yè)知識與職位相匹配的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設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考調環(huán)節(jié)。
3.各考調單位或主管部門務必于面試結束后2天之內將擬調人員流動審批表經相關領導簽字并蓋單位公章后報縣人社局。不按時報送材料的單位視為單位自動放棄進人計劃,所產生的后果由考調單位承擔。
(四)筆試加分
加分條件:近三年(即2021、2022、2023年度)年度考核每獲1次優(yōu)秀等次加1分;獲縣委縣政府表彰1次加2分,獲州委州政府表彰1次加3分,獲省委省政府表彰1次加4分,獲黨中央、國務院表彰1次加5分。同一工作項目同時獲各級表彰的,取最高表彰分值加分。
(五)綜合成績計算及公示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加分成績×50%+面試成績×50%。所有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后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人選;依然并列的,再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人選;依然并列的,并列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由主管單位按考察結果確定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選。
(六)體檢
體檢時間:由公開考調單位另行通知
體檢人選按開考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指定單位為富寧縣人民醫(yī)院。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按人社部門通知時間要求統(tǒng)一到縣醫(yī)院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等規(guī)定執(zhí)行。
若出現體檢不合格的,在該崗位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1次。
(七)擬考調人員公示
在富寧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ynfn.gov.cn)公示擬考調人員名單,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內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擬考調資格??杖睄徫?,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1次。
(八)辦理調(流)動
1.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縣人社局行文辦理工作調(流)動手續(xù)。
2.調(流)動人員到新單位工作三個月內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考調行為以及其他違反考調紀律的,經查實,立即退回原單位安排工作,并三年內不得參加城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
3.涉及崗位變動的考調人員按新單位崗位設置情況進行聘任。
七、相關要求
(一)請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對報名資格、廉潔自律情況等進行審核把關,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印章。公開考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是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干部隊伍結構,促進人才隊伍合理有序流動的重要舉措,各級各部門要增強大局意識、積極配合,不得設置門檻和條件限制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報考。對于政治素質不過硬、作風不扎實、工作不在狀態(tài)、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不專心工作,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不得推薦報考。
(二)參加公開考調用人單位和考調人員未按公告的時間要求參加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考調資格。
(三)嚴格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19〕1號)的規(guī)定和要求實行回避。
(四)報考人員應保證報考時所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通訊方式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五)考調工作在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對違反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的相關單位、相關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富寧縣監(jiān)委監(jiān)督電話:6128396。
(六)未盡事宜由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公開考調單位負責解釋,咨詢電話:3069739。
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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