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海公務員考試面試擬在8月中旬進行
原標題:省2019年公開考錄公務員 和人民警察筆試成績公布
7月8日,我省2019年公開考錄公務員和人民警察筆試成績公布,7月9日至7月17日(節(jié)假日除外)將開展資格復審工作,資格復審后,需要遞補的,截止時間為7月24日(節(jié)假日除外),資格復審工作由各市州委組織部、省直招錄機關負責。
據悉,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可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從公務員考試報名系統(tǒng)中下載打印《青海省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復審審核表》(一式兩份),同時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明、準考證、退役證(只限退役士兵)以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部門(單位)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報考各市州職位的考生,到報考職位所在的市州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復審;報考法院系統(tǒng)職位的考生,到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資格復審;報考檢察院系統(tǒng)職位的考生,到省人民檢察院進行資格復審;報考省直(含垂管)單位職位的考生,到報考職位的省直招錄機關進行資格復審,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
資格復審未通過的,由各市州委組織部和省直招錄機關按照招錄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比例,從該職位的筆試總成績中由高至低(含筆試總成績并列的人員)的順序進行遞補。藏(蒙)語口語能力測試將于7月28日前完成,報考各州藏(蒙)漢雙語職位的藏(蒙)語口語能力測試,由各州委組織部組織實施;報考省直單位藏(蒙)漢雙語職位的藏(蒙)語口語能力測試,由省直招錄機關組織實施。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和省司法廳人民警察職位考生的體能測評工作將于8月5日前完成,分別由省公安廳和省司法廳組織實施。面試工作擬于8月中旬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