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遼寧省氣象局面試公告
遼寧省氣象局2015年度考試錄用機關(guān)工作人員面試公告
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xiàn)將面試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附件1)的考生于2015年2月28日13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話確認或郵件確認。
電話確認:電話確認請撥打024-83862059。同時通過傳真電話024-83862056將確認信息發(fā)送至遼寧省氣象局人事處。
郵件確認:發(fā)送確認郵件至lnsqxjrsc@126.com。
傳真或電子郵件內(nèi)容:標題統(tǒng)一按“××確認參加遼寧省氣象局××局××職位面試”。具體內(nèi)容需包括: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報考職位、目前所在單位(包括職務)、手機(24小時開機)、備用聯(lián)系電話。
二、郵寄材料審查
請考生于2015年3月1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如遇特殊情況可通過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將以下材料郵寄到遼寧省氣象局人事處接受資格復審(不接待本人送達):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各類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guān)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項目人員需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lǐng)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郵寄地址:沈陽市和平區(qū)常德街69號遼寧省氣象局人事處(請注明“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材料”),郵編:100001。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還。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jié)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逾期未進行確認或未郵寄上述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如考生放棄面試資格,須在2015年2月28日前將本人簽字的書面說明(附件2)通過傳真(024-83862056)或電子郵件發(fā)送至遼寧省氣象局人事處。隨意放棄面試的,我單位將記錄在案。
三、報到及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015年3月7日下午14:00-16:00之間攜帶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原件報到并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
報到地點:遼寧省氣象局辦公樓4樓會議室。
考生報到時需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5張、二寸彩色照片3張。
四、面試安排
面試方式:結(jié)構(gòu)化面試。
面試時間:面試于2015年3月8日進行,上午面試9:00開始,下午面試13:30開始。參加上午面試的考生須于面試當日上午8:30前報到,參加下午面試的考生須于面試當日下午13:00前報到,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面試開始前10分鐘未報到人員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地點:遼寧省氣象局辦公樓。
地址:沈陽市和平區(qū)常德街69號。
乘車路線: 沈陽站下車的考生乘207或263路公交車到馬路灣站下車;沈陽北站下車的考生乘203路公交車到馬路灣站下車或乘地鐵2號線到青年大街下車轉(zhuǎn)乘地鐵1號線到太原街站下車。
五、體檢和考察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根據(jù)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體檢與錄用計劃數(shù)的比例均為1:1。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面試成績×50%。
遼寧省氣象局將于面試結(jié)束后當日(3月8日)確定出體檢人選,并于當日20:00時前電話通知體檢人選于次日(3月9日)統(tǒng)一組織進行體檢。
收到體檢通知的考生,應于3月9日上午7:30時前到遼寧省氣象局辦公樓前廳報到。體檢人選3月8日晚應禁酒及油膩食品,3月9日早應禁食禁水,體檢費用自理。享受減免政策的考生請攜帶有關(guān)證明材料辦理體檢費用減免手續(xù)。
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請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資格。未按時參加體檢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人員體檢合格后確定為考察人選。如體檢不合格,根據(jù)同職位面試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考察人選與考錄計劃比例為1:1。
六、注意事項
1.請參加面試的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到,參加面試。
2.考生應按要求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遵守考場紀律,嚴禁考生攜帶通訊設備進入候考室和考場,已攜帶的須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管理。若有作弊行為,取消錄用資格。
3.考生面試結(jié)束后,應盡快離開考場,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帶走或損毀考試材料。面試期間陪同人員不得進入省氣象局辦公樓。
4.考生應遵守保密要求,不得對外泄露試題信息。
七、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24-83862059
傳 真:024-83862056
單位地址:沈陽市和平區(qū)常德街69號
聯(lián)系人:張志恒
附件:1、員面試名單
遼寧省氣象局人事處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