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徐州豐縣縣級機關選調公務員23人簡章
2019年豐縣縣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我縣決定公開選調23名公務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范圍及對象
我縣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其中,參照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指通過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考試公開招錄的人員。
二、職位和人數
科員級及以下職位工作人員23名(詳見附件1)。
三、公開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錄用的選調生和鎮(zhèn)、街道公務員,在鎮(zhèn)、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分別為3年和5年。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12日;
3.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1983年9月12日后出生)。碩士以上畢業(yè)研究生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8周歲及以下(1980年9月12日后出生);
4.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不定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服從選調單位工作安排;
7.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四、選調程序
1.報名及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擬選調人數與選調職位的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2。達不到開考比例時,相應核減選調計劃。
2.筆試。主要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不指定考試范圍,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參加筆試人員可登陸豐縣黨建網(http://www.71fx.net/)查詢最低分數線和本人筆試成績。
3.面試。依據筆試成績,按實際選調職位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形不成競爭的面試職位,面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適崗評價。對參加面試人員開展適崗評價,重點考察考生勝任崗位的能力,滿分為100分。
5.總成績計算。按筆試、面試、適崗評價成績分別占50%、30%、20%的比重計算總成績。
6.考察。按選調計劃1:1.2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形不成競爭的職位,按實際比例考察。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合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強化專業(yè)素養(yǎng)考察,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考察時須征求所在單位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意見。
7.體檢。根據考察情況,按選用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或報考人員主動放棄的,由中共豐縣縣委組織部研究是否遞補。
8.公示。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豐縣黨建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9.辦理調動手續(xù)。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用的人員,由中共豐縣縣委組織部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五、報名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9年9月5日-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登陸豐縣黨建網(http://www.71fx.net/)下載并填寫《2019年豐縣縣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
3.報名地點。豐縣縣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8123房間)。
4.報名及資格初審。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張;(2)《2019年豐縣縣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如實填寫,不得有改動;(3)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對本人提供的各類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選調資格。
6.報名咨詢電話??h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 89210374
六、紀律和監(jiān)督
在選調各環(huán)節(jié)中,報名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以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相關事項,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選調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錄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杜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一經發(fā)現立即予以查處。
監(jiān)督電話:縣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科 89210373
本簡章由中共豐縣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中共豐縣縣委組織部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