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省直機關遴選公務員職位調整的公告
關于2019年湖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部分職位調整的公告
按照《湖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guī)定和2019年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的總體安排,根據(jù)推薦報名情況,應遴選機關的要求,經研究,決定取消部分遴選職位的遴選計劃,就部分遴選職位的資格條件進行適當調整。現(xiàn)公告如下:
一、取消7個遴選職位
省委統(tǒng)戰(zhàn)部(1025)、省國家保密局(1036)、省高級人民法院(1051)、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1077)、省商務廳(1088)、省體育局(1097)、省政府研究室(1099)等7個遴選職位因無人報考或報考人數(shù)不足5人,取消遴選計劃。
二、調整2個職位的資格條件
1.省紀委監(jiān)委機關、派駐機構和省委巡視機構(1018)職位:
職位資格條件的“其他”由“有較強的文字功底和寫作能力,5年及以上公安機關刑事偵查或網絡犯罪偵查工作經歷,通過網絡工程師(中級及以上)資格考試”調整為“有較強的文字功底和寫作能力,5年及以上公安機關刑事偵查或網絡犯罪偵查工作經歷;同等條件下,通過網絡工程師(中級及以上)資格考試人員優(yōu)先考慮”。
2.省國資委(1095)職位:
職位資格條件的“其他”由“2年以上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縣(市、區(qū))黨委(政府)研究室、黨委(政府)辦公室崗位工作經歷,具有較強的政策研究、綜合文稿撰寫能力”調整為“1年以上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縣(市、區(qū))黨委(政府)研究室、黨委(政府)辦公室、有關經濟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辦崗位工作經歷,具有較強的政策研究、綜合文稿撰寫能力”。
三、有關報名人員改報遴選職位
1.改報人員范圍
一是已經通過組織推薦,符合公開遴選的基本資格條件,但在具體職位網上資格審查中“不通過”的人員;
二是上述被取消的7個遴選職位中,已經“通過”網上資格審查的人員。
2.改報工作程序
第一,改報人員登陸“湖北省人事考試網”,進入“2019年湖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系統(tǒng)”,重新報考符合條件的遴選職位(不含專門面向選調生的職位)。改報工作在網上進行,改報人員無須再次報送《2019年湖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第二,省直各遴選單位根據(jù)遴選職位資格條件,及時對改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3.改報時間要求
改報人員應于2019年10月24日8:00-13:00完成網上改報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湖北省公務員局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