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仙桃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仙桃市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安排,現(xiàn)將仙桃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9年5月28日至2018年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同時報考湖北省2019年選調(diào)生且入圍考察體檢的,其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時間為5月29日至31日。
二、資格復審對象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按照職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依據(jù)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未達到報考職位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能參加資格復審,其中《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35分,《申論》不低于40分,《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不低于45分。凡放棄資格復審,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jié)果的,由招錄機關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中共仙桃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仙桃市沔州大道特1號市委市政府辦公樓1420室),乘市內(nèi)7路、16路、18路、19路、20路公汽到市政府站下。
四、考生須提供的資料
1.所有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時,由審查單位組織考生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學歷。
2.尚未發(fā)放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19年高校畢業(yè)生,可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可取得證書的證明,但考生必須承諾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要出具學位和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3.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
4.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計算機或外語等級證書等。
5.報考人員在參加我省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其他地方機關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選調(diào)生,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終止參考我省公務員考試的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和擬錄用人選??忌m情不報的,按照不誠信行為處理。
五、職位取消、核減情況
資格復審前,達不到1:3競爭比例的職位將按比例核減考錄計劃。仙桃市人民檢察院執(zhí)法勤務崗(司法警察),職位代碼:14230202014001006,原計劃招錄3人,現(xiàn)有3名考生入圍資格復審,根據(jù)相關要求,核減2名考錄計劃。資格復審后,對因考生主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新增的達不到1:3競爭比例的職位,將取消或按比例核減考錄計劃。
請各位考生互相轉(zhuǎn)告,保持通訊暢通??忌ㄓ嵎绞阶兏?,請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聯(lián)系電話:0728-3491214
中共仙桃市委組織部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