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公務員考試省人社廳資格復審公告
省人社廳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資格復審時間
2019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
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樓西樓4樓3號會議室(武漢市武昌區(qū)水果湖路8號), 附近公共交通站點:地鐵2號線、4號線洪山廣場站或公交車中北路姚家?guī)X街站、洪山路站、水果湖路省人事廳站、水果湖路水果湖站
考生須提供的資料
一、近期免冠彩色1寸登記照3張(背面?zhèn)渥⑿彰P試準考證。
二、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時,我廳組織考生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學歷。
三、工作經歷(含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清單、工資清單、聘用聘職文件等。
四、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
五、尚未發(fā)放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19年高校畢業(yè)生,可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可取得證書的證明,但考生必須承諾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要出具學位和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職位取消、核減情況
無
其他事項
一、凡放棄資格復審,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由招錄機關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二、報考人員在參加我省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其他地方機關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選調生,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終止參考我省公務員考試的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和擬錄用人選。考生瞞情不報的,按照不誠信行為處理。
三、報考湖北省2019年選調生且入圍考察體檢的考生,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時間為5月29日至31日。
聯系電話
省人社廳027-51828329,省社會保險局027-87268662,省勞動就業(yè)管理局027-86656799
省人社廳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