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
2024年廣東河源市市直公辦學校招聘臨聘教師87人公告
http://m.caichenglipin.com 2024-08-14 10:17 來源:河源教育發(fā)布
河源市市直公辦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臨聘教師公告
為滿足我市市直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求,經(jīng)研究,決定組織開展市直公辦學校臨聘教師招聘工作?,F(xiàn)就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崗位待遇
(一)招聘崗位
臨聘教師崗位87個。
(二)崗位待遇
臨聘教師工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必須符合附件1中招聘崗位要求。
2.報考人員須提供該報考崗位相應學科、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
(三)報考人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已簽署公費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且尚在服務期限內的畢業(yè)生。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臨聘教師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8月19日24:00止(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名者,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線上報名。報考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將本人報名材料掃描整理成一個PDF文檔,發(fā)送至考點郵箱,郵件命名為“考點+崗位代碼+崗位名稱+姓名”,如“河源高級中學+001+高中數(shù)學教師+張三”。
3.考點安排: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由各考點具體實施,考點安排附后(附件1),擬聘用人員由市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至市直各學校。
4.報名所需材料(以下所有材料掃描整理在一個PDF文檔里)
(1)《河源市市直公辦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臨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報名表需附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
(2)居民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學歷和學位證書,相應學科、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等材料掃描件。
(3)其他材料(如:中共黨員、學生干部、參加志愿活動、教育教學業(yè)績成果或榮譽、教研科研成果等材料掃描件)。
5.資格初審
各考點根據(jù)報名材料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并按招聘崗位數(shù)1:5的比例從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中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有符合報考人數(shù)確定名單。請報考人員務必認真、準確、準時提交個人報名材料,報名材料有誤或不齊的,均不予受理。
6.其他事項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的取消報考資格。
(2)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資格。
(二)面試
1.面試形式:試講。
2.試講注意事項
(1)試講時間:2024年8月22日前完成,具體安排由各考點電話通知,請報考人員保持手機暢通。
(2)試講時間不超過12分鐘,考生先在候考室抽取面試順序號,然后按抽取順序號進入備課室準備30分鐘,再進入面試室試講。
(3)試講范圍:河源市市直學?,F(xiàn)行使用的教材版本[高中:高一下冊;初中:八年級下冊(其中化學為九年級下冊);小學:三年級下冊]。同一崗位由1號考生在備課室現(xiàn)場隨機抽取一個課時作為該崗位試講內容(如抽取的內容超過1個課時,則按第1個課時內容進行試講)。
3.成績公布時間和方式:當日現(xiàn)場公布面試成績。
4.入圍體檢人員: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數(shù)擬定進入體檢人選,同一崗位考生面試成績相同,按照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因擬定人選放棄體檢或因學校需求變化需增加崗位數(shù),由同一崗位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依次遞補。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滿分100分),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予聘用。
(三)體檢
由用人單位組織考生到市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的,用人單位可根據(jù)實際需要按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四)考察
根據(jù)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由用人單位組成考察組對人選進行考察??疾烊诉x須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個人征信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等材料,考察人選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和招聘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五)公示
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公示。
(六)聘用
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結果同時報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備案。
四、其他事項
(一)各考點擬聘人員公示結束后,由市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到各學校任教。
(二)報考人員在報名表所填寫的聯(lián)系電話必須真實準確,并保持聯(lián)系電話暢通。如因聯(lián)系電話號碼不正確、信號不暢通、電話無人接聽等原因導致未能及時接收到招聘工作有關的電話通知而耽誤面試、體檢、聘用等,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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