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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公務員考試池州市公務員資格復審等工作安排通知
http://m.caichenglipin.com 2024-04-12 09:44 來源:池州市先鋒網(wǎng)
關于池州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據(jù)省、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文件規(guī)定,現(xiàn)將池州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等工作安排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分兩階段進行,采取現(xiàn)場審核方式。
(一)時間
1.第一階段:4月13日、14日(8∶30—18∶00),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2.第二階段:4月25日、26日(8∶30—18∶00),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2。
逾期不辦理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二)地點
池州市就業(yè)大市場一樓大廳(地址:池州市貴池區(qū)清風西路129號)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1.所有入圍人員均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筆試準考證、網(wǎng)上報名資格審查表(請自行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ǎng)報名端口打?。?/div>
2024年畢業(yè)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報考者,可憑學?;蚴?、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需蓋章,證明內容應包括:個人基本情況、畢業(yè)院校、專業(yè)、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個人學業(yè)完成情況、是否按期畢業(yè)等事項)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wǎng)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的,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2024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須由定向或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需蓋章,并經所在院校同意蓋章)。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應提供學位證書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
2.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
大學生村官,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提供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考核表)原件和復印件;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考核表)原件和復印件;
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須提供入伍通知書原件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需主管部門簽章)、退役證件或縣級以上民政、人武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須注明應征個人基本情況、入伍地、入伍時間等),及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2024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石臺縣事業(yè)編制人員報考石臺縣“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提供所在單位在職證明。
退役士兵報考石臺縣“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須提供入伍通知書原件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需主管部門簽章)、退役證件或縣級以上民政、人武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須注明應征個人基本情況、入伍地、入伍時間等)。
如安徽籍報考者參加外省服務項目的,須提供高(中)考錄取時為安徽戶籍或《招考公告》發(fā)布前戶籍已遷入安徽省內的證明材料。
3.報考人武專干職位
退役軍人須提供入伍通知書原件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需主管部門簽章)、退役證件或縣級以上民政、人武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須注明應征個人基本情況、入伍地、入伍時間等)。
4.報考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職位
提供黨員組織關系所在基層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內容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入黨時間、預備黨員或者正式黨員。
5.報考“本市(縣)戶籍人員”職位
須提供高(中)考錄取時為本市(縣)戶籍或《招考公告》發(fā)布前戶籍已遷入本市(縣)的戶籍材料(身份證、戶口簿等)。
6.報考“應屆畢業(yè)生”職位
(1)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2024年畢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提供畢業(yè)證書或就業(yè)推薦表或其他證明材料;
(2)屬國家規(guī)定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還須根據(jù)其身份,提供檔案存放(托管)單位出具的保管(托管)情況說明,并簽訂在擇業(yè)期(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見附件3)等材料,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關證明材料。
7.報考“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職位
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已通過相關考試,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可憑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需蓋章)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證書,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8.報考“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職位
有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無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需蓋章);自主創(chuàng)業(yè)的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材料。需累計時間的應出具多個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
9.報考人民警察特殊專業(yè)技能職位
(1)屬退役士兵的,提供團級以上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本人的退伍證;
(2)屬現(xiàn)役或退役運動員的,提供地市以上體育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10.報考150008職位
提供韓國語能力考試(TOPIK)六級或翻譯資格水平考試(CATTI)口譯二級及以上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11.原公務員(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的,辭職或取消錄用人員須提供同意辭職批復或取消錄用決定等相關材料;被辭退人員須提供截至報名時被辭退滿5年相關證明材料。
特殊情況需委托他人辦理的,除規(guī)定材料外,還須提供報考者本人授權委托書以及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委托書參考樣式見附件4)。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報考者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出現(xiàn)入圍人選缺額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等額遞補。遞補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二、心理素質測評和體能測評
(一)心理素質測評
1.對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者。
2.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測評方式:采取上機答題的方式進行,主要對報考人員的心理素質情況進行評估,測評結果作為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
(二)體能測評
1.對象: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不含人民警察特殊專業(yè)技能職位)職位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者。
2.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繳費方式及費用標準: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當天(具體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現(xiàn)場繳納體能測評費用55元/人。
4.體能測評要求: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公政治〔2024〕60號)文件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能測評前,報考者要認真查閱《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見附件5)和《報考者體能測評須知》。其中,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shù)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過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測評次數(shù)均為1次。以上三個項目均達到規(guī)定標準的,為體能測評合格。警務技術職位免予測查1000米(男)/800米(女)項目。
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面試人選缺額的,按規(guī)定時間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報考有專業(yè)要求職位且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的碩士、博士研究生入圍人選,免體能測評。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相關工作證明材料和本人免測申請。
(三)特殊專業(yè)技能職位加試
1.對象:人民警察特殊專業(yè)技能職位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者。
2.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方式:加試分基礎體能和專業(yè)技能測試,相關項目和規(guī)則按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特殊專業(yè)技能職位公告》和《安徽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特殊專業(yè)技能職位加試科目測試規(guī)則》執(zhí)行。
三、面試
(一)繳費確認
1.第一階段面試職位確認復審合格的報考者,請于4月15日15: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ǎng)站繳納面試費用。繳費成功的即視為確認成功,取得面試資格。未繳費的視為確認不成功,按程序進行遞補。
2.第二階段面試職位確認復審合格的報考者,請于5月5日15: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ǎng)站繳納面試費用。繳費成功的即視為確認成功,取得面試資格。未繳費的視為確認不成功,按程序進行遞補。
(二)面試時間
第一階段:4月20日—21日
第二階段:5月12日—13日
具體報到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網(wǎng)上打印面試通知書
第一階段面試報考者在4月18日12:00至22日17:30、第二階段面試報考者在5月10日12:00至14日17:30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面試通知書和《報考者面試須知》。
(四)面試方法
第一階段所有職位均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
第二階段行政執(zhí)法類部分職位采取結構化小組面試方法(具體職位另行通知),其他職位均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
請報考者在考試錄用期間保持通信暢通,遇特殊情況,本通知內容有關事項需要調整補充的,以最新通知為準,請密切關注池州先鋒網(wǎng)、“池州先鋒”微信公眾號發(fā)布的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0566—2088790
特此通知。
池州市公務員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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